一、獎勵對象:
凡中華民國國籍,不限性別、年齡,在科技與人文領域中,對台灣社會具有具體之傑出貢獻或成就事蹟者。
二、名 額:計五名
- 受理申請或推薦
【科技類】:電機/資訊/通訊 科技領域 乙名
機械/能源/環境 科技領域 乙名
化工/材料 科技領域 乙名
生醫/農業 科技領域 乙名
- 遴選(另成立遴選委員會進行遴選作業,不受理推薦及申請)
【人文類】:藝術與文化《紀錄影像》 乙名
三、設獎類別分類說明
類 別 |
領 域 |
內 容 |
科技類
(受理申請) |
電機/資訊/通訊科技 |
電力電子、半導體、機器人、人工智慧、大數據、影像處理、有線/無線/光通訊、網際網路、資訊安全、物聯網、其他 |
機械/能源/環境科技 |
精密機械、智慧機械、自動駕駛、機器人、電動車、環境工程、潔淨能源、節能科技、微機電系統、3D列印、其他 |
化工/材料科技 |
石化工程、高分子、化學材料、複合材料、奈米材料、陶瓷材料、磁性材料、金屬材料、生醫材料、其他 |
生醫/農業科技 |
農業生物技術及食品、醫藥生物技術、生物資訊、基因體、精準醫療、醫學工程、其他 |
人文類
(遴選) |
藝術與文化 (紀錄影像) |
獎勵以紀實為本的影像工作,且長年關注人文、社會、藝術、歷史、政治、經濟、生態環境或其他議題;以具創造性的表現形式或跨域探索的視野,傳達普世價值的人類關懷;以影像作為媒介,為社會帶來深度思考與改變的可能。 |
一、科技類各獎項各甄選乙名,人文類遴選乙名,決審成績如被推薦案無法分出高下時,每獎項最多得由兩件候選人共得,獎金平分。
二、每領域獎金新台幣八十萬元整(NT800,000)。
三、每名得獎人獎座乙座。
四、「第二十八屆東元獎頒獎典禮」中公開表揚。